食用牛樟菇的安全性
在2013年5月22日,報紙刊登標題為「牛樟芝含毒 吃多傷腎」的新聞,引起社會譁然與產業恐慌。但在同一天的下午,政府委託的計劃執行單位就緊急召開記者會澄清「牛樟芝傷腎? 一次性實驗非結論」,內容報導『實驗目的是開發新藥,使用的牛樟菇來源皆與市售不同,光是產地、季節與產生方法不同,藥理毒理就會存在差異,更何況這只是一次性的結果,並不能作為結論。針對外界質疑結果隱匿,也強調只做過一次實驗的結果怎麼能公佈?實驗鼠有腎上腺腫大等現象,目前只能稱是異常,並不能解釋為有毒,仍待後續實驗反覆驗證』。之後,新聞、報紙等媒體也登載本領域專家學者對於此事件所提出的看法,內容報導「引用未完成研究 莫名其妙」、「貿然解讀報告 誤導大眾」,專家指出『片面的研究結果,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一般人因經濟考量,每天僅約吃1克以內,此研究設計餵食劑量高估一般人每日食用量十倍至百倍,任何保健食品都有安全劑量,甚至喝水過量也會中毒』。相關業者也隨即舉行記者會,聲明「牛樟芝含毒」的報導已引發消費者誤會,對於部分媒體引用錯誤報導,要求更正。
在事件發生後,除了立即地澄清與說明外,產、學、研各單位也更積極投入牛樟菇食用安全的研究,在2013年6月21日舉行『平反「毒」? 牛樟芝(菇) (Antrodia cinnamomea)』記者會。2014年5月27日至29日在中央研究院舉行的「2014藥用菇類台灣牛樟芝國際學術研討(習)會」中,除了各國法規系統的適用性、活性成分、藥理功效…等主題的演講與學術海報發表外,牛樟菇食用安全劑量的相關研究也被熱烈討論。2014年8月28日至31日在高雄舉行的「2014第10屆國際生物催化暨農業生物技術研討會」,更有牛樟菇菌絲體、子實體毒理學研究的回顧性專題演講。近年來,牛樟菇毒理學的相關研究與學術發表也正快速累積中,有利於資訊的釐清與產業的發展。
無論是菌絲體或子實體,由於人工培養牛樟菇的生產方式各有所不同,產物的安全性應個別看待,不能依據單一、各自的期刊發表或研究報導就認為所有人工培養的牛樟菇皆安全無虞或可能對人體有負面影響。
目前,生技醫藥產業的牛樟菇相關產品開發多數以健康食品的規格、新藥研發的精神進行,除了功效性評估外,安全性評估更為重要。常見的毒性試驗方法包括基因毒性試驗、28天餵食毒性試驗、90天餵食毒性試驗、致畸試驗、致癌性試驗、繁殖試驗等六項。對於食用牛樟菇的安全性,除了業者自我品質管理的要求外,產品的相關資訊也應更數據化、透明化,讓民眾對於牛樟菇的食用安全有更多、更深入的了解。
政府為了有效及合理管理牛樟菇食品,確保消費者選購產品之權益,經衡酌市售產品態樣、科學實證等因素,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04年7月10日(2015/07/10)以部授食字第1041302003號公告訂定「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內容條列如下:
一、食品使用牛樟芝為原料時,食品業者應具備該原料之詳細加工或製造過程、規格及90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上市前送衛生福利部備查。
二、牛樟芝食品應依下列規定標示:(一)於產品外包裝以中文加註「嬰幼兒、孕婦、哺餵母乳者,如欲食用本產品,請洽詢醫師或醫療專業人員」之警語字樣。(二)於產品外包裝明確標示原料使用部位為子實體或菌絲體及其培養方式。三、實施日期:前述第一點及第二點之規定分別自公告次日一年(105年7月11日)及一年六個月(106年1月11日)後施行。
資料來源:新圖解牛樟菇
